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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S · 保單資料去了哪裏

CRS 下的保單:報甚麼,報給誰

香港自 2018 年起每年自動交換財務資料,有現金價值的保單在交換之列。這一頁按《税務條例》和税務局的指引,説明保險公司報甚麼、資料去哪一個税務管轄區、香港税務居民和長居香港的內地税務居民各自面對甚麼,以及投保前應備妥的三份文件。
2016 年 6 月 30 日《税務(修訂)(第 3 號)條例》生效,確立自動交換資料。
2018 年 9 月首次交換,對象包括內地在內的 50 個税務管轄區。
126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申報税務管轄區數目,原為 75 個。
機制

自動交換資料怎樣運作

香港以《2016 年税務(修訂)(第 3 號)條例》把經合組織的共同匯報標準(CRS)寫進《税務條例》(第 112 章),條例於 2016 年 6 月 30 日生效。本地的申報財務機構,包括銀行、託管機構、投資實體和指明保險公司,每年向税務局申報非香港税務居民的財務資料,税務局再與持有人所屬的税務管轄區交換。首次交換在 2018 年 9 月,對象為內地及另外 49 個管轄區,與內地的雙邊安排自 2018 年 9 月 6 日生效。2020 年 1 月 1 日起,申報税務管轄區由 75 個增至 126 個。
保監局早在 2016 年 8 月 11 日已向保險公司發出通函,要求為自動交換資料作準備。所以不存在「舊保單不報」的問題:開立日期影響盡職審查的方式,不影響是否申報。
申報內容

一張現金價值保單報的是甚麼

税務局給財務機構的指引把「現金值保險合約」定義為帶有壽險成分的投資產品:保單持有人退保或終止時可取回款項,或可以保單作抵押借款,就在其內。定期壽險和一般保險沒有現金價值,不在申報範圍;分紅保單、萬用壽險、投資相連壽險計劃和私募人壽保險(PPLI)都在。現金價值取退保可得款項和可借款額中的較大者,不扣退保費用和未償貸款,也不計純因受保人身故而支付的款項和保費退還。
保險公司報的是:保單持有人的姓名、地址、税務居住地和税務編號,年末的現金價值,以及該年度支付給持有人的款項。

直接持有的組合

託管紀錄逐項申報:每一個持倉的年末結餘、該年的利息、股息和出售所得各成一條紀錄;三間私人銀行就是三組紀錄。

放進保單的同一個組合

申報的是一份保險合約:持有人身份、年末現金價值、該年支付的款項。底層的買賣由保險公司在自己的帳簿處理,不逐筆報送。

形態不同,不等於報得少,更不等於不報。保單的現金價值每年照樣回到持有人所屬的税務管轄區。私隱與保密一頁説明私募壽險改變的是哪些欄位。
去向

資料去哪裏:看持有人,不看保單

交換的對象由持有人的税務居住地決定,和保單的簽發地無關。三種情況分開看。

香港税務居民持有香港保單

保險公司向税務局申報的只是非香港税務居民的資料;持有人是香港税務居民時,資料不會交換到其他地方。香港税制按地域來源,只有利得税、薪俸税和物業税,《税務條例》沒有對個人的保單賠償、退保價值或提取款項徵税的條文,不過税務局亦未就此發表聲明。

香港税務居民持有離岸保單

由香港以外的保險公司簽發的保單,由該保險公司按其所在地的 CRS 法規申報,再由當地税務機關交換給香港税務局。税務局收到之後,仍按同一套地域來源原則處理。2023 年 1 月 1 日起的外地收入豁免制度只適用於跨國企業集團的實體,税務局明言「實體」不包括自然人,個人持有的保單不在其內;以家族公司持有而該公司屬跨國集團成員的,要另外評估。

內地税務居民長居香港

在內地有住所,或一個納税年度在內地居住滿 183 天的人,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是內地税務居民,就全球所得納税。向香港保險公司投保時填寫税務居民身份自我證明,申明為內地税務居民,保單資料便由税務局交換到國家税務總局;自我證明是向財務機構作出的正式聲明,填報必須和實情相符。2025 年 3 月起,上海、湖北、山東和浙江的税務機關公開個案,並就 2022 至 2024 年的境外所得發出以交換資料為依據的通知,北京在 7 月跟進;按《中國日報》和財新的報道,境外投資收益按 20% 逐筆計税,不能跨年抵扣虧損,滯納金每日 0.05%。這些是媒體報道,不是官方文件。保單在退保或提取前的內部增值怎樣處理,目前沒有任何公開裁定。
準備

投保前備妥的三份文件

税務居民身份自我證明。保險公司在投保時必須取得,內容包括每一個税務居住地和税務編號。身份有變(移居、取得其他居留權)須在合理時間內通知保險公司。填寫前先弄清楚自己在每個地方的居民身份,必要時取得書面税務意見。
資金來源文件。早年開立離岸銀行關係的文件、公司分紅決議、物業出售的成交文件、遺產分配的承辦書。保險公司和受託人會要,税務機關也會要;找不到的,保險公司不會接受保費。
保單文件。保單正本、利益説明、重要資料聲明書、受益人指定和任何轉讓契據。離岸保單還要加上保險公司所在地的監管資料和管限法律條款,因為一旦有爭議,處理地點不在香港。大額保單一頁第四節列明經紀須披露的事項。
分界

離岸保單、私募壽險與 CRS:一樣的申報,不一樣的理由

私募壽險不是為了少報而設。它和一張香港分紅保單在 CRS 下的申報形態相同:一份合約、一個現金價值、一個持有人。家族選它的理由在別處:保單可以承載自己的投資組合,費用逐項列示,受益人指定和信託持有可以配合,詳見私募壽險詳解和保險金信託。把它當作避開申報的工具,是用錯了它,也會在自我證明上留下虛假陳述的風險。
常見問題

常見問題

我的香港保單會報給內地嗎?
看持有人的税務居民身份。保險公司只申報非香港税務居民的保單,持有人在自我證明上申明為內地税務居民,資料便由税務局交換到國家税務總局,與內地的安排自 2018 年 9 月 6 日生效。香港税務居民的保單不會交換到其他地方。
哪些保單在申報範圍?
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約:可退保取回款項或可以保單借款的都在,包括分紅保單、萬用壽險、投資相連壽險和私募壽險。定期壽險和一般保險沒有現金價值,不在其內。現金價值取退保可得款項和可借款額中的較大者,不計身故賠償。
2016 年前買的保單也要報嗎?
要。《2016 年税務(修訂)(第 3 號)條例》於 2016 年 6 月 30 日生效,保監局同年 8 月 11 日已通知保險公司作準備。開立日期僅影響盡職審查的做法,不影響是否申報。
香港税務居民持有離岸保單,要在香港交税嗎?
香港按地域來源徵税,只有利得税、薪俸税和物業税,《税務條例》沒有對個人保單賠償或退保款項徵税的條文,但税務局未就此發表聲明。2023 年起的外地收入豁免制度只管跨國企業集團的實體,不管個人。
內地税務機關 2025 年的做法是甚麼?
按《中國日報》和財新的報道,2025 年 3 月起上海、湖北、山東、浙江的税務機關就 2022 至 2024 年境外所得發出通知,北京 7 月跟進,境外投資收益按 20% 逐筆計税,不能跨年抵扣,滯納金每日 0.05%。保單退保前的內部增值怎樣處理,尚無公開裁定。
私募壽險能讓我少報嗎?
不能。它和香港分紅保單在 CRS 下的申報形態相同:一份合約、年末現金價值、當年支付款項。改變的是底層買賣不逐筆報送,保單價值照樣每年回到持有人的税務管轄區。
法規與權威來源
税務局:自動交換資料:《2016 年税務(修訂)(第 3 號)條例》2016 年 6 月 30 日生效;2020 年 1 月 1 日起申報税務管轄區由 75 個增至 126 個。
税務局:財務機構指引第 5 章:現金值保險合約的定義、現金價值的計算方法,以及定期壽險和一般保險的豁除。
税務局新聞稿(2018 年 9 月 11 日):與內地的自動交換資料安排:與內地的安排自 2018 年 9 月 6 日生效;首次交換在 2018 年 9 月,對象為內地及另外 49 個管轄區。
保監局通函(2016 年 8 月 11 日):自動交換資料:要求保險公司為自動交換資料的盡職審查和申報作準備。
税務局:利得税的地域來源原則:只對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潤徵税。
税務局:外地收入豁免制度:制度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只適用於跨國企業集團的實體;「實體」不包括自然人。
《中國日報》(2025 年 7 月 11 日,媒體報道):2025 年 3 月起多地税務機關就境外所得發出通知的個案。
財新(2025 年 8 月 20 日,媒體報道):境外投資收益按 20% 逐筆計税、不能跨年抵扣虧損、滯納金每日 0.05%。
Eldar Edmond Grady
Eldar Edmond Grady · PPLI.com 創辦人兼編輯總監
本頁所引法規、通告與統計均附來源連結,以便逐項核對。最後更新:2026年10月20日。資料來源與更正方式見編輯準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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