🌐||||||||||
PPLI.com
為台灣家族及其家族辦公室整理的私募壽險研究資料
保密諮詢
首頁 › 保單能做什麼 › 財富傳承
財富傳承 · 遺產稅與程序

財富傳承:遺產稅照課,但錢可以先到

經常居住台灣的國民,境內境外全部遺產都要課遺產稅,2025 年起最高 20%,境外保單的身故給付也在裡面。這一頁按遺產及贈與稅法、保險法與民法的條文說明稅怎麼算、哪些優惠境外保單拿不到,以及指定受益人的保單在繼承程序、特留分與跨境繼承上仍然做得到的事。
20%2025 年起遺產淨額逾 NT$1 億 1,242 萬的稅率。
NT$1,333 萬遺產稅免稅額,2022 至 2026 年未調整。
6 個月死亡後申報遺產稅的期限(遺贈稅法第 23 條)。
稅額

2026 年的遺產稅怎麼算

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: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國民,境內境外全部遺產都課遺產稅;第 4 條把「經常居住」定為死亡前兩年內在境內有住所,或在這段期間居留滿 365 天。稅率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按第 12-1 條指數調整:遺產淨額 NT$5,621 萬以下 10%,NT$5,621 萬至 1 億 1,242 萬 15%,超過 20%。免稅額 NT$1,333 萬,自 2022 年起適用,2026 年未調整。扣除額(2024 年起):配偶 NT$553 萬、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 NT$56 萬、父母每人 NT$138 萬、身心障礙 NT$693 萬、喪葬費 NT$138 萬。贈與稅每人每年免稅額 NT$244 萬,級距 NT$2,811 萬與 5,621 萬,稅率同樣 10%、15%、20%。財政部估算 2027 年免稅額可能調到約 NT$1,482 萬、贈與免稅額約 NT$271 萬,但尚未決定。
一個 2026 年的算例。遺產總額 NT$3 億,配偶與兩名子女繼承:免稅額 NT$1,333 萬、配偶 NT$553 萬、子女 NT$112 萬、喪葬費 NT$138 萬,合計 NT$2,136 萬,遺產淨額 NT$2 億 7,864 萬。第一級 NT$5,621 萬乘 10% 是 NT$562.1 萬,第二級 NT$5,621 萬乘 15% 是 NT$843.15 萬,第三級 NT$1 億 6,622 萬乘 20% 是 NT$3,324.4 萬,合計約 NT$4,730 萬,佔遺產總額約 15.8%。這筆稅要在繳款書送達後兩個月內繳清(第 30 條),繳清前不動產與股權不能移轉登記(第 8 條、第 41 條)。
保單

第 16 條第 9 款:境外保單拿不到

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6 條第 9 款:「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,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」不計入遺產總額。保險法第 112 條也寫明,指定受益人的死亡保險金「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」。這兩條是台灣家庭用保單做傳承的法律基礎。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在 2026 年 10 月初公開表示:第 16 條第 9 款與保險法第 112 條連動,只適用於金管會核可的保險公司;一張 2011 年投保的香港保單,2025 年給付兒子約 NT$3,000 萬,被計入遺產課稅。報導沒有引用函釋字號,本站也沒有找到;金管會 2026 年 6 月的提醒與這個立場一致。
國內保單也不是無條件適用。財政部 109 年 7 月 1 日台財稅字第 10900520520 號函(取代 102 年的函)整理了 16 個案例、八種型態,依稅捐稽徵法第 12-1 條實質課稅:躉繳投保、高齡投保(案例多在 70 歲以上)、帶病或重病投保、短期投保(投保後約五年內死亡)、鉅額投保、舉債投保、密集投保、保險給付低於或等於已繳保費。另外,死亡前兩年內變更要保人,保價金計入遺產;繼承人可以在申報書上揭露有疑慮的保單,避免漏報的處罰。境外保單遇到的會是同一套邏輯:規劃的時間越早、被保險人越健康、保額與保費的差距越合理、資金越是自有的,站得越穩。
還能做什麼

指定受益人的保單仍然做到的四件事

一、錢直接到受益人手上,不等遺產分割

保險金是受益人依保險契約對保險公司的請求權,憑死亡證明請領,依承保地的法律與契約條款給付。遺產分割要全體繼承人同意或由法院裁判,特留分的爭議(民法第 1223 條:直系血親卑親屬、父母與配偶各為應繼分的二分之一,兄弟姊妹與祖父母為三分之一)常拖上幾年;保險金不在那張桌子上。繼承人仍要把這筆給付申報在遺產稅申報書裡,稅照算,但錢先到。

二、不以繳清證明書為條件

遺產稅要在死亡後六個月內申報(第 23 條,可延長三個月),繳款書送達後兩個月內繳納(第 30 條),拿到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之前,遺產不能移轉或登記(第 8 條、第 41 條)。實務上一個單純的遺產也要三到六個月。境外保險公司依契約給付,不以國稅局的證明書為條件,家族手上先有現金去繳那筆稅,不必在期限內急售不動產或公司股權。設計保額時,把這筆稅本身算進去。

三、跨境的繼承人

子女在不同國家時,台灣的繼承登記、遺產稅、各國的文件認證要分頭處理。保單只認指定受益人與受益比例,給付到受益人指定的銀行帳戶;受益人所在國的稅法另算,設計時要一併看。

四、受益人安排可以換、可以分期

要保人生前可以變更受益人與比例,身故給付可以約定分期;需要第三人管理的,可以由受託人持有保單或承接給付。台灣的保險金信託依保險法第 138-2 條與信託業法運作,實務上只承接國內保單,台灣的銀行受託人會不會承接境外保單,本站沒有找到公開的案例。架構與限制在保險金信託。
程序

遺囑、拋棄與限定繼承的時間表

民法第 1138 條定繼承順序:直系血親卑親屬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,配偶依第 1144 條在每一順序都有應繼分。遺囑有五種方式(第 1189 條):自書、公證、密封、代筆、口授,方式與見證人的要求在第 1190 條到第 1198 條,寫錯方式的遺囑無效。侵害特留分的遺贈,繼承人可以依第 1225 條扣減。
時間線:死亡後三個月內,繼承人可以向法院以書面拋棄繼承(第 1174 條);不拋棄的,自 2009 年起一律是限定繼承,只在遺產範圍內負責被繼承人的債務(第 1148 條第 2 項)。六個月內申報遺產稅,繳款書送達後兩個月內繳納,拿到證明書才能辦移轉登記。保單的給付與這條時間線平行,不等它。
對照

儲蓄險、高額保單與私募壽險在傳承上的分工

國內儲蓄險與高額保單

指定受益人的死亡給付依第 16 條第 9 款不計入遺產,受實質課稅八種型態的限制;最低稅負制的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每年 NT$3,740 萬除外;可以接台灣銀行的保險金信託;受金管會監管與保險安定基金保護。

私募壽險(PPLI)

沒有台灣的遺產稅優惠,死亡給付計入遺產;保單持有整個投資組合,資產管理人與託管銀行由要保人選定;給付依承保地法律直接到受益人,不經遺產分割;適合資產與繼承人分佈在多個國家的家族。

兩者可以並用:國內的保單解決台灣的遺產稅與流動性,境外的保單持有已經在境外的組合。兩種結構各自的位置,見私募壽險詳解與高額保單;稅額的細節在稅務效率。
常見問題

常見問題

境外保單的身故保險金要課遺產稅嗎?
要。北區國稅局 2026 年 10 月表示,遺贈稅法第 16 條第 9 款與保險法第 112 條連動,只適用金管會核可的保險公司;案例是 2011 年投保的香港保單,2025 年給付約 NT$3,000 萬被計入遺產。沒有公開的函釋字號。
2026 年遺產稅的免稅額和級距是多少?
免稅額 NT$1,333 萬;遺產淨額 NT$5,621 萬以下 10%,至 NT$1 億 1,242 萬 15%,超過 20%(2025 年起)。配偶扣除額 NT$553 萬、子女每人 NT$56 萬、喪葬費 NT$138 萬。
受益人拿保險金要等遺產稅繳清嗎?
不用。保險金是受益人對保險公司的契約請求權,憑死亡證明請領,不以繳清證明書為條件;需要證明書的是遺產的移轉與登記(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8 條、第 41 條)。繼承人仍要把這筆給付申報在遺產稅申報書裡。
保險金可以避開特留分嗎?
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依契約直接給付,不列入遺產分割;民法第 1225 條的扣減以遺贈為對象。但投保明顯是為了規避特留分或稅負時,國稅局用實質課稅的八種型態處理;法院對境外保單在特留分上的處理,尚無公開裁定。
實質課稅的八種型態是什麼?
財政部 109 年 7 月 1 日台財稅字第 10900520520 號函:躉繳、高齡(多在 70 歲以上)、帶病或重病、短期(約五年內死亡)、鉅額、舉債、密集投保,以及給付低於或等於已繳保費。符合的保險金會被計入遺產。
拋棄繼承要在多久內辦?
知悉得繼承時起三個月內,以書面向法院為之(民法第 1174 條)。沒有拋棄的,自 2009 年起一律是限定繼承,只在所得遺產的範圍內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(第 1148 條第 2 項)。遺產稅申報期限是死亡後六個月。
法規與權威來源
遺產及贈與稅法(全國法規資料庫):第 1 條、第 4 條課稅範圍;第 13 條稅率;第 16 條第 9 款;第 8 條、第 23 條、第 30 條、第 41 條程序。
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遺產稅節稅手冊:免稅額 NT$1,333 萬、各項扣除額、2025 年起的級距。
保險法(全國法規資料庫):第 112 條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不作為遺產;第 138-2 條保險金信託。
民法(全國法規資料庫):第 1138 條繼承順序、第 1148 條限定繼承、第 1174 條拋棄繼承、第 1189 條遺囑方式、第 1223 條與第 1225 條特留分。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對境外保單死亡給付的立場,2026 年 10 月(自由時報報導):第 16 條第 9 款只適用金管會核可的保險公司;2011 年香港保單 2025 年給付約 NT$3,000 萬計入遺產(新聞來源)。
KPMG 台灣:保險給付的實質課稅原則:財政部 109 年 7 月 1 日台財稅字第 10900520520 號函的 16 個案例與八種型態(專業機構來源)。
理律法律事務所:第 16 條第 9 款、保險法第 112 條與特留分:保險金與遺產、特留分扣減的關係(法律事務所來源)。
2026 年遺產及贈與稅參數與 2027 年估算(工商時報報導):2026 年免稅額未調整;財政部估算 2027 年約 NT$1,482 萬與 NT$271 萬,尚未決定。
Eldar Edmond Grady
Eldar Edmond Grady · PPLI.com 創辦人兼編輯總監
本頁所引法規、函釋與統計均附來源連結,以便逐項核對。最後更新:2026年10月20日。資料來源與更正方式見編輯準則。

先畫一張繼承圖

把家庭成員的居住地、主要資產所在地與現有保單寄給我們,我們以書面說明哪些錢走遺產程序、哪些錢走契約。
申請保密評估
保密諮詢 →
第 1 步,共 2 步

請介紹您的情況

提交個人資料前請先閱讀隱私權政策。只需提供說明問題所需的資料。

✦研究助理
✦PPLI.com研究助理
就私募壽險提問,或了解適合與否的因素
可以就私募壽險提出一般問題,或了解影響是否適合的因素。答案只是起點,請核對所附來源。
請與您的稅務、法律及保險顧問一同使用這些研究。
正在準備答案
AI 助理。只提供教育資料,不判斷資格,也不提供個人稅務、法律、投資或保險意見。